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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29 | 點閱數: 249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24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21003 號函辦理。 二、考量隔離治療之無症狀或輕症個案,於符合解除隔離治療條件解除隔離治療後,依地方主管機關之規定至指定處所隔離,並由地方主管機關開立指定處所(居家)隔離通知書,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 3 條所定居家隔離均係受處分者依法配合防疫措施,爰得依該規定請防疫隔離假。 三、勞動部製作防疫隔離假相關 QA(網址: https://www.mol.gov.tw/topic/44761/44890/44922/ ,請參閱。 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28 | 點閱數: 338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21644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作業程序前於 110 年 9 月 7 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 1101096702 號函請各校協助配合辦理在案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考量實務運作,相關作業程序調整如下: (一)有關現行 COVID-19 疫苗接種,主要透過「COVID-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」(以下簡稱預約平台)進行意願登記,並於符合預約資格時登錄預約接種,爰對於未於校園接種作業之對象包含滿 12 歲之國小學生、未具學籍之自學學生、境外臺校學生、未於校園集中接種時程當日接種之學生、其他本國籍無國內學籍滿 12 歲至 1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27 | 點閱數: 497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9 月 1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00121644 號函辦理。 二、旨揭作業程序前於 110 年 9 月 7 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 1101096702 號函請各校協助配合辦理在案,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(以下簡稱指揮中心)考量實務運作,相關作業程序調整如下: (一)有關現行 COVID-19 疫苗接種,主要透過「COVID-19 公費疫苗預約平台」(以下簡稱預約平台)進行意願登記,並於符合預約資格時登錄預約接種,爰對於未於校園接種作業之對象包含滿 12 歲之國小學生、未具學籍之自學學生、境外臺校學生、未於校園集中接種時程當日接種之學生、其他本國籍無國內學籍滿 12 歲至 1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17 | 點閱數: 328
一、依據本府 110 年 9 月 13 日府衛疾字第 1101105250 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衛生福利部 110 年 9 月 9 日衛授疾字第 1100200811A 號函及公告影本各 1 份(如附件)。 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17 | 點閱數: 582
一、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110 年度校園 BNT 疫苗接種計畫辦理。 二、本( 110 )年 BNT 疫苗接種接種相關事項如下: (一)接種對象:校園接種作業實施對象:我國國小(年齡滿 12 歲(含))、國中、高中、高職及五專一至三年級(含 17 歲(含)以下專四及專五)學生、少年矯正學校及輔育院學生,以及自學學生。 (二)接種時程: 110 年 9 月 22 日至 110 年 10 月 8 日。 (三)攜帶證件:請攜帶健保卡。 (四)注意事項: 1、 BNT 疫苗與流感疫苗不得同時接種,至少應間隔 7 天。 2、 BNT 疫苗與 HPV 疫苗不得同時接種,至少應間隔 14 天。 (五)學生於接種前應完成「BioNTech (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16 | 點閱數: 427
1.已同意在校施打 BNT(新冠肺炎疫苗)的學生,預訂注射日期為 9/22 下午施打。 2.不想於 9/22 在校內施打,可更改側醫療院所醫施打。 3.注射流程及其他事項,另行通知。 BNT 疫苗 學生接種前須知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IulW_lYWhlQ BNT 疫苗 學生接種後須知 https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JzN_GyMw7-M 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16 | 點閱數: 326
一、依據教育部 110 年 9 月 1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16572 號函辦理及本局 110 年 8 月 20 日南市教安(二)字第 1101011689 號函諒達。 二、請提醒學校師生及家長,自我留意健康狀況並互相關懷,確實遵守「生病不上班,不入校(園)」,如出現發燒、咳嗽等 COVID-19 疑似症狀,應在家休息避免到校上課(班),並儘速就醫,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,並落實配合以下防疫措施: (一)個人衛生: 1、請家長主動關心子女/學生身體健康,上學前先量測體溫,如出現發燒、呼吸道症狀或嗅味覺異常或腹瀉者,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。 2、落實入校(園)時及下午上課前師生體溫量測(額溫<37.5℃;耳溫<... 觀看完整文章
公告 學務處 - 防疫專區 | 2021-09-13 | 點閱數: 393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 110 年 9 月 9 日南市衛疾字第 1100159748 號函辦理。 二、檢附旨揭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、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 1 份(如附件)。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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