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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人事室 - 人事室 | 2025-03-20 | 點閱數: 106
  1. 114 年度國中教師於原校轉任截止日至 114 年 4 月 7 日(星期一)止,逾期不受理。
  2. 114 年度將辦理「新設學校教師介聘」,並分 2 階段辦理,第 2 階段他校教師得經現職服務學校同意後,依介聘要點第 33 點第 3 項規定申請介聘至新設學校。
  3. 檢附「臺南市 114 年度市立中等學校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」、「建議超額教師提報表」、「新設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期程須知」、「申請參加新設學校介聘同意書」、「市內互調(三角調)聘任同意書」、「積分審查委託書」、「現場介聘作業委託書」、「轉任相關注意事項」各 1 份。
  • 來文.pdf
    1) 來文.pdf
  • 114年度國中教師於原校轉任作業注意事項.pdf
    2) 114年度國中教師於原校轉任作業注意事項.pdf
  • 臺南市114年度中等學校教師互調(三角調)聘任同意書.pdf
    3) 臺南市114年度中等學校教師互調(三角調)聘任同意書.pdf
  • 臺南市114年度中等學校教師申請參加新設學校介聘同意書.pdf
    4) 臺南市114年度中等學校教師申請參加新設學校介聘同意書.pdf
  • 臺南市114年度市立中等學校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.pdf
    5) 臺南市114年度市立中等學校教師市內介聘分發期程表.pdf
  • 臺南市114年度國中建議超額教師提報表.pdf
    6) 臺南市114年度國中建議超額教師提報表.pdf
  • 臺南市114年度新設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期程須知.pdf
    7) 臺南市114年度新設學校教師介聘作業期程須知.pdf
  • 積分審查委託書.pdf
    8) 積分審查委託書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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