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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教務處 - 升學專區 | 2026-01-22 | 點閱數: 94

一、依據「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」第15條規定,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,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,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,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。

二、115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16日、17日辦理。

三、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「難易適中」,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 基礎試題,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。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「國中教育會考網站」(https://cap.rcpet.edu.tw/ )之「歷屆試題」專區,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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